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孔经理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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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千城大厦1501室 |
商标质押的要求
商标有形量化的主要手段为注册商标权的质权登记,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注册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办理质权登记。首先,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够进行质权登记,如果商标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评估价值标准,商标权利人无法对其质权进行登记。
商标入股特征‘:
1. 由于无形资产评估难度较大,对机构的要求较高,地方评估机构一般不具备评估此项资产的实力,报告质量及权1威性普遍较差,银行对此类评估工作指1定本地机构来完成稍显勉强,同时对企业本身今后发展也会不利。聘请北京、上海异地机构评估较为普遍。
2. 贷1款比例。商标权质押比起以不动产抵1押,获得的贷1款比例较低。从我们操作过的案例看,一般在评估值的30%-10%左右。
商标质押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注册商标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转让的商标权作债权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商标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商标权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上述的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根据《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