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孔经理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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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千城大厦1501室 |
商标权质押的定义及条件
商标权质押是指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个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息的融资方式。
申请商标权质押的条件
对象需为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且获得省商标的企业,商标评估价值收费标准,有3年连续盈利纪录,其商标权的价值经专门的商标评估机构确认,在商标权的有效期限内,原则上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其商标权价值50%的一年期以内短期流动,中长期不超过3年。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1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承方式的需求。
(一)有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中小企业成长初期大都只能租用厂房或设备进行生产,以货币或实物形式存在的自有资本并不多,难以满足银行在传统信1贷体制下对风险控制的要求。以商标权作为贷1款质押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抵1押资产不足的问题,进而缓解融资难的问题。企业商标意识也不断增强。
(二)有利于积极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通过对商标的外部评估,使中小企业真正了解自己在市场中的商标竞争优势,并进一步增强技术创新和树立商标意识,保持较长时期的市场优势,为银行信1贷资金安全提供长期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