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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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千城大厦1501室 |
商标权质押
(1)缺少专门的法律规范商标权质押
目前,我国还并未设立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商标权质押行为,《物权法》《法》《企业动产物登记管理办法》和《商标权质押登记程序》等法律对商标权质押行为有一定的规定,但不够细致,内容不够完善,导致商标权质押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2)银行可能无法收回本息
如款人以有形资产进行,只要资产还在,商标质押查询,银行收回本息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
如果商标人以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作为无形资产的商标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被商标局撤销,商标也就变得“一文不值”,银行可能无法收回本息。
1、配合与银行合作的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担承公司的审查、评估、担承等各项工作,提供真实可信的资料。这些非银行机构的出现,有助于帮助银行降低贷1款风险,所以他们的意见非常重要;2、对办理贷1款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费用有所准备,及时、足额地缴纳相关费用;3、不要急于到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部门做质押登记,要等贷1款审批下来、签定合同之后才能去做商标转让质押登记。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1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承方式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