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孔经理 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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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千城大厦1501室 |
2、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如是被人民查封的商标,在查封期限内,商标是处于限制转让、许可或质押的状态。
3、商标是否已经质押过,已经质押的商标在其剩余价值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质押的,如果剩余价值足以再次质押,那么也需要在先质押的质权人优先受偿商标价值。
4、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用于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以优先受偿。
(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1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商标质押评估公司,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承方式的需求。
商标评估的范围
转让商标。企业转让其商标,应当符合有关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提交商标转让协议和商标评估报告,报商标局核准。以商标权投资。在企业合并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时,一方或数方以商标权作为出资方式的,应当进行商标评估。企业破产,企业破产时,对破产企业的资产进行处理、或时,应当进行商标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