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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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利于完善金融创新体系
商标权质押贷1款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需要由人民银行与工商局共同推动,这种创新模式与传统的金融产业内部纵向创新模式有明显的不同:它以行政区域为基础,商标质押评估单位,突出中观主体的作用,具有某种横向联合的特点,体现了中观经济主体对技术进步的积极反应、试图推动金融创新的主动作为及产业经济管理部门之间的互相协作,也体现了中观金融主体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主动创新,在制度上满足微观市场主体对扩展信用担承方式的需求。
1、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
商标权出质人和债权人在订立书面合同20日内向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登记机关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会发给《商标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登记。
2、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该撤销商标权质押登记: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发现有不予登记原因的;商标权质押合同无效的。
商标质押特征:1. 银行因素。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由于观念、审批权限、体制及经营机制的差异,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态度、积极性也不一样。一般讲,商业股份制银行如中信、光大、交通等较国有四大控股银行较为灵活。
2. 商标权作为企业的一项单项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1款的操作过程与有形资产的抵1押并无大的区别,甚至手续更简化。不同是再后阶段要到局商标局进行质押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