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所在地区: | 安徽 合肥 |
联系卖家: | 孔经理 先生 |
手机号码: | 13966735388 |
公司官网: | ahzhongqihang.tz1288.. |
公司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千城大厦1501室 |
质押适用对象:持有权的有效证明,为合法权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合法权人,且技术原则上未许可他人实施,或虽许可他人实施但无法律纠纷,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专利权质押评估不同于传统的不动产质押评估,因质押物的特殊性,选用收益法评估,专利质押评估,考虑的因素极其复杂,对评估机构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如果是实用新型专利,专利权质押评估需要核查由正规技术查新机构出具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查新报告。
质押适用对象:持有权的有效证明,为合法权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股东为合法权人,且技术原则上未许可他人实施,或虽许可他人实施但无法律纠纷,且注册地在东莞的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为保障质权实现的可能,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资产评估时还必须特别关注价值,考虑质押品的能力,应综合分析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
专利质押评估方法——成本法:该方法主要是通过估测知识产权的重置成本(资产的现行再取得成本),然后估测由于技术更新因素导致的功能性、经济性贬值因素,从重置成本中扣除而得到评估价值的方法。专利评估,现阶段推荐的方法还是收益法,如果未来市场发展的非常好,专利交易和专利许可市场非常成熟后,用市场法将是很适合的。为保障质权实现的可能,在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资产评估时还必须特别关注价值,考虑质押品的能力,应综合分析知识产权的特殊性、独立使用性或者可分割转让性。